工伤认定后不服多少时间内复议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复议期限是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10日内。若已满六10日没办法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满六个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已满六个月,则只能同意工伤认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认定复议的详细步骤
找法网提醒,工伤认定复议的详细步骤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需要筹备有关材料,如工伤认定书、个人身份证明、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证明等。
2.申请人需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其上级行政部门提交复议申请,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详细说明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原因和依据。
3.复议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察,包含核实申请材料、调查案件事实等。在审察过程中,复议机关或许会需要申请人或工伤认定机关提供补充材料或说明状况。
4.复议机关会依据审察结果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公告申请人和工伤认定机关。假如复议决定保持了原工伤认定结论,申请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